2021年12月,薇娅偷税漏税的事件沸沸扬扬,偷税漏税的原因就是薇娅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将劳务报酬转为企业生产经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因此,我们今天就讲讲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应当如何正确计算并缴纳。
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般情况下,我们个人为企业或他人提供服务,创造价值,应当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例如比较常见的灵活用工、自媒体、网红主播、KOL等等,支付人在支付时应当为个人代扣代缴个税,这样的支付人又称为扣缴义务人。例如个人从事自媒体业务,在平台上发布短视频、文章等赚取收益,个人向平台提现,平台在向个人支付时,应当为个人代扣代缴个税,此时支付的个税只是个人预缴的个税,并不是最终实际承担的个税(这个内容在以往的文章中已介绍过,可以翻看其他文章)。
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税率表如下图所示:
例:某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扣缴义务人按此代扣代缴个税。
代扣代缴的个税=10000*(1-20%)*20%=1600元
汇算清缴
在每年的3-6月份,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计算方法见《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税汇算清缴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计入综合所得中,而不再区分是否超过四千元,与预扣预缴时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增值税、附加税的影响
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除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还应当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企业也应当凭借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那么,在计算预扣预缴的个税时,增值税、附加税是否可以从收入总额总扣除呢?
答案是可以的,即企业帮个人代扣代缴个税时,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收入-增值税-附加税)超过4000元,个税=(收入-增值税-附加税)*(1-20%)*20%;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收入-增值税-附加税)未超4000元,个税=(收入-增值税-附加税-800)*20%。
总的来说,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个税税负比较高,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汇算清缴都可以退税。预扣预缴时虽然税负高,但小编仍然提醒大家要记得完税,企业也要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未帮个人代扣代缴个税,企业会面临应代扣代缴税额50%-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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