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静 李岩松
送祝福、整蛊、骂人、讨债、测试男女朋友……近日,记者发现,“代打电话”在直播间兴起。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要求对方打赏再提供“代打电话”服务,直播时间有的到了凌晨4时左右。
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表示,“对于主播代打电话问题,因涉及内容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并且,主播、网友、平台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代打电话”在直播间兴起,包括留言、测试、代骂等服务
“您好,您的朋友托我给您打个电话,我这边是一个情感电台。我把她留言内容告诉你。好久不见,想问问你最近怎么样……你有什么想对她说的吗?”
“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这样的对话,发生在凌晨12时的一个“代打电话”直播间。
记者发现,在该主播的主页上这样介绍自己。“情感传递站:送祝福,表白,挽留,道歉)正能量。”关于代打电话的方式,“点头像私信+电话+姓名。”
代打电话主播介绍提供剧情设计
在另一个名为“**电台(代打电话,树洞倾听)”的直播间,主播写着,“亮灯牌私信号码+内容,仅供娱乐,无不良引导。”记者发现,该主播还在其视频中介绍提供剧情设计。
“一个墨镜,代打电话。”主播再次接单,并询问留言者:“是冒充他前女友打吗?用四川话吗?那我叫什么?我的人设是什么?要是冒充前女友的话,声音肯定不一样,我尽量去敷衍。”一番“自导自演”后,主播得知留言者是在测试自己的丈夫。
除了送祝福、表白、道歉、整蛊、测试,有的“代打电话”主播还提供骂人、讨债等服务。凌晨12点半,在一个“代打电话”直播间里,主播喊着:“你欠我那一万五千块钱什么时候还,你还问我我是谁……”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主播随即挂断电话。
有兼职有全职,“代打电话”主播日收入超500元
在短视频平台,记者搜索“代打电话”发现,很多账号直接注册为“代打电话”,有的则添缀“情感电台”“传话筒”等。
一位来自陕西的主播,粉丝不到300人,但直播间有上千人在线,一场直播点赞有5万次。她表示,“大家只需要给我点点关注,送一副墨镜就可以代打一次电话,想说的话给我留言或者私信就好。”
“一副墨镜”的价值相当于人民币9.9元。
有网友表示,“按照一个墨镜10元钱来算,主播能赚5元,一天打100个电话,那他的利润就是500元。”
主播表示送“墨镜”代打电话
记者发现,“代打电话”的主播们,有兼职也有全职。一位“全职”主播在直播间透露:“我一天直播八九个小时,就跟上班没有什么区别了。所以大家在给我刷60抖币的时候,你们是花6元,平台扣一半,我能挣3元。扣除电话费,我一单能挣2元钱,还好吧。”
在他的直播间内,还提供代骂服务。记者发现,很多网友留言都是“骂渣男”“前任”“第三者”等。这样的电话,甚至会出现在凌晨4时。
律师:主播、网友、平台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有网友对这种模式很惊讶,“有很多内向的人想联系前任、暗恋的对象以及思念的朋友,自己不好意思开口请人代为转达,商机就来了。但主播无法判断网友的真实意图,也无法核实所给电话的真实性。如果引发一些法律问题,那就得不偿失了。”
对此,记者咨询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律师。李富民表示,“对于主播代打电话问题,因涉及内容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李富民解释,对于整蛊及测试男女朋友情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如主播对于他人多次实施整蛊行为或测试男女朋友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可处拘留或者罚款。而对于骂人情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如主播辱骂他人,对他人实施侮辱行为,公安机关可处拘留或者罚款;如造成他人或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节的,则涉嫌侮辱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多次实施谩骂,尚未造成其他犯罪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仍然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讨债类型,如主播接受委托进行电话讨债,如未实施辱骂行为的,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晚上多次打电话讨债,扰乱他人正常生活,则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半夜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构成骚扰,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提供他人电话等信息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李富民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因此,未经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故擅自提供他人电话号码的,属于侵犯他人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李富民提到,“无论打赏名义还是直接交易方式提供代打电话服务,都属于有偿提供服务,通过打赏后主播可以兑换为货币提现,故二者并无本质区别。”
而在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李富民表示,对于主播而言,主播提供代打电话服务,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网友而言,对于主播实施的违法行为,因网友进行打赏委托,故其与主播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同样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及第二十四条,如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则可能面临被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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