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21年3月24日起,开展直销中心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惠内容
投资者对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网下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东方基金APP、东方基金微信服务号)办理已开通转换业务的所有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时(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申购补差享受4折费率优惠。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东方基金APP、东方基金微信服务号)办理旗下指定基金与已开通转换业务的货币基金转换业务的优惠政策,遵照2015年8月27日和2015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直销电子交易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执行。
二、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优惠活动结束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可对上述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公告。
2. 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本公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基金转换费用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赎回业务和转入基金的申购业务。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规定。
(3)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时,补差费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当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当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收取固定申购费用时,该基金按【固定费用/固定费用所对应的区间下限】计算申购补差费。
(4)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a) 当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b) 当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如有)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a)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
转出净额=转出金额-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出净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净额×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b)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非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份。A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2%,赎回费率为0.5%。转入B基金,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0元/份,则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用及转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投资者不享受折扣时费用如下:
转出金额=2,000×1.5000=3,000元
赎回费用=3,000×0.5%=15元
转出净额=3000-15=2,985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2/1.012=35.39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5/1.015=44.11
补差费用=44.11-35.39=8.72
转换费用=15+8.72=23.72元
转入金额=3,000-23.72=2,976.28元
转入份额=2,976.28/1.3500=2,204.65份
投资者享受折扣时费用如下:
转出净额=3,000-15=2,985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2×0.4/(1+0.012×0.4)=14.25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5×0.4/(1+0.015×0.4)=17.80
补差费用=17.80-14.25=3.55
转换费用=15+3.55=18.55元
转入金额=3,000-18.55=2,981.45元
转入份额=2,981.45/1.3500=2,208.48份
5、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后的部分直接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及www.df588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获取相关信息。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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