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是什么?
在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属于其规定的一个重磅要求,目的也还是在确认投资者的意向。据观察,在保险产品中就存在冷静期的条款,而私募基金则是首创了将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相结合。目的嘛,不言而喻,保障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可以冷静、反悔的,明确风险,明确不是头脑发热才投资。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程序,是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最后两道槛,也可视作私募基金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的思考和再确认过程。
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的具体程序
经历了这两道槛,已签署的私募基金合同才有了后续的资金正式划转。我们看看流程图,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流程图示如下:
从以上流程,我们可以知道,(投黑马www.touheima.com专注于文创领域的众筹平台)投资者在这两个阶段均有权利解除基金合同。在不少于24H的投资冷静期,可以解除基金合同;在回访确认期,投资者也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参见《募集行为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可见,我们的中基协确实是很照顾投资者的。
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的实质要求
看过流程后,有关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的实质要求可在下图得出结论:
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的例外情况
例外在哪都存在吗,这个还得看情况。依据《募集行为办法》,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也有例外情况。主要体现在基金类型和特定主体两种情形的例外。见图:
投资冷静期和回访确认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私募基金募集门槛。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及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章来源于:广义祯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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