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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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17年12月21日日终,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稳悦纯债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21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2月22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782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了《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29,736.21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4月1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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