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侯冲
4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全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量身打造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其中农信系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贷款授信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为给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通知明确了四大方面的15条具体措施,包括全面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措施、积极服务全省乡村治理、建立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其中针对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我省出台了差异化、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政策。
为解决小农户贷款难题,我省将开展“整村评级授信”,落实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两免一优”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农户匹配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5年、最低利率执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农户信用贷款,提升小农户授信和用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将发放最高额度5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脱贫小额信用贷款”。
为支持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发展,全省农信系统将推进“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推广“农信快贷”,推进家庭农场“批量授信”,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我省还将复制推广“种植贷”产品模式,在还款方式、期限设置上与特色农业产业生长经营周期相配,额度最高200万元,期限最长10年,为家庭农场提供差异化信贷产品。
对于农民合作社,我省将推广生猪“1+N”产业链、“川茶贷”、 “果蔬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丰富农民合作社融资模式。
在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方面,我省鼓励全省农信系统为集体经济组织匹配专属信贷产品,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信用方式最高100万元;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期限最长10年,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最长为3年;利率最低执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省农信系统将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增信方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及工厂建设、设施装备改造升级、信息化能力提升、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品牌培育等资金需求提供项目贷款,支持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市县现代种业园区发展、新型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融资,授信额度最高达到项目总投资的80%。
不仅加大信贷支持,还将强化服务措施。为强化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服务,我省将加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支持力度,授信额度最高为项目总投资的70%,期限最长8年,利率最低执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此外,我省还将打造“金融+政务+村务+电商+民生+物流”六位一体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为农村居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政务服务、生活缴费、农村电商、通讯服务、物流快递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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